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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上饶市交警大队的一些建议
2009-02-09

上饶市交警大队主管全市交通秩序的维护,为上饶的市民的出行安全付出了努力,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工作中还是有一些小的细节和问题,应该予以重视,以便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1、黄灯的时间问题。上饶市及上饶县城区各交通要口红绿灯的设置总体上是比较科学的,美中不足的是黄灯闪烁时间的设定太过随意,有的闪烁56秒,有的闪烁12秒,有的则没有闪烁,这样,不利于驾车人形成正确判断,容易导致车辆急刹车,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建议全市区(含上饶县城区)统一黄灯闪烁时间。

2、超载检查太过格式化。利益驱动、运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载严重,现在交警部门的检查多半是定点、定时。个别地方的车辆甚至与检查部门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这样不利于乘车人的安全,重大安全隐患较大。建议采用增设流动监管,经常变换检查点,不定期派员随车暗访监管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监管有效。

3、交通协管员应在着装上与交通警察有明显区别。交警警力不足是个不争的事实,但协管员应与正式的警察在着装上有明显区别,那种似是而非的着装有混淆视觉的嫌疑,建议交警协管员佩戴明示徽标,并明确其协管权限。

4、临时牌照的管理应该依法、规范,车辆挂临时牌照被罚款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然而,却以临时牌照无法被电子监控系统识别为由,对车辆进行处罚时有发生,这是不正常的。按理说,临时牌照是交警部门核发的,就有证明其车辆身份的作用,至于牌照不能被电子监控系统识别,那是交警部门自身工作跟不上时代进步带来的后果,不应由车辆承担后果。建议,制作可回收重复利用又能被电子系统识别的临时车牌。

5、市交警大队指定的考试中心收取300元的练车费不合理。在原来的考点,考生进行场地适应性练习是不需要交费的,这意味着在原来的考试费用体系里是包含这项费用的,新的考试中心建成后,增加了300/人的练车费,对考生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建议取消这项收费。

 

刘敬东、徐忠英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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