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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殡葬改革的报告
2008-11-03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殡葬改革的报告 

    殡葬改革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上饶市中心城区的信州区、上饶县殡葬改革工作历时二十余年,几经沉浮,火化率、入墓率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殡葬改革工作徘徊不前,举步维艰。目前,乱埋乱葬现象相当严重,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带来不利影响。丧葬陋习,劳民伤财,因“丧”致贫大有其事,长期以往,必将影响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当前殡葬改革的现状及问题

    1、火化率下滑趋势严重。中心城区的信州区、上饶县现有人口一百二十万左右,按年千分之六死亡率计算,每年死亡人数为七千二百人左右。而目前火化遗体每年二千五百具左右,火化率不足35%。与市政府要求的信州区火化率达100%,上饶县火化率达70%的目标任务有相当大的差距,与全省其他设区市相比也是排后的。

    2、入墓率低,乱葬现象严重。信州区、上饶县经营性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墓地每年入墓数在300具左右,占火化数的12%,占死亡人数的5%,绝大部分的骨灰或遗体乱埋乱葬了,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3、旧俗陋习,“白色”浪费惊人。受世俗观念的影响,中心城区游丧活动屡见不鲜,丧事明目繁多,请将军、请道士、做法事、出大殡、大摆宴席等浪费惊人,每埸丧事活动花费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不少群众负债办丧事,因“丧”致贫问题确实存在,这既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也与城市文明建设格格不入。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各级领导重视不够。殡葬改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但该项工作始终未纳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一些地方领导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决心不坚决,宣传不广泛,对在市区游丧和迷信办丧事视而不见,闻而不管,这是导致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工作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

    2、机构体制不完善。上饶市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工作存在“一城三管”的格局(即信州区执法队、上饶县殡葬管理办公室、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必将导致有利三家争,责任三家推,事情三家可做或不做。当前,市中心城区的殡葬改革工作没有坚强的组织保证,没有统一的执法队伍,工作协调难度大,相关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这是导致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工作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

    3、协调配合不够,执法力度不大。殡葬改革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业务,但做好工作不是民政部门一家就能做到的,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多个部门联合加大执法力度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如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和在公墓、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这就需要土管部门和林业部门配合查处;《条例》和《办法》规定:在火化区内医院死亡的人员,其遗体由医院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禁止丧主自行转运,这就需要卫生部门和医院配合执法;《条例》和《办法》规定:城镇丧事活动,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沿途燃放鞭炮、抛洒纸花、纸钱,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游丧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这就需要公安、城管、交通部门配合执法;《条例》和《办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在火葬区内制造、销售棺木及其他土葬用品,这就需要工商部门配合执法等等。而多年来,我市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工作只是民政部门一家唱“独角戏”,这是导致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出现问题的客观原因。

    三、几点建议

    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应是城市文明建设的示范区。而殡葬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既违背了我市“创五城”的目标,也与城市文明建设格格不入。加大市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力度已是刻不容缓,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成立上饶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市本级、信州区、上饶县殡葬改革工作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协调工作难度大。只有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并将相关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指挥,为决策殡葬改革重大事项,解决殡葬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与县(区)、县与乡镇、乡与村;政府与各部门和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殡葬改革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丧者的家庭成员、亲属有正式单位的干部职工要追究连带责任,整改期间停职停工回去做工作,处理完毕才能上班,这是有关省、市的成功经验。

    3、加大宣传力度。殡葬改革是丧葬习俗民改革,观念的更新,宣传工作极为重要。殡葬改革启动前,要广泛动员发动,平时要加强宣传国家有关殡葬政策、法规和各地先进典型,同时对影响较大的违规现象予以曝光。过去,我市有关殡葬改革的报道很少在新闻媒体上露面,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知之甚少,认识不深。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殡葬改革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长抓不懈,为推进殡葬改革的发展。

    4、规范公益性墓地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墓地。由市政府下达任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借鉴浙江省的经验:规划一块山地,平整几条墓基,预做几个墓穴,用完再建,这样投资不大。村民骨灰安葬,材料自选,村委会适当收取墓穴成本费。公益性墓地的建成,不仅有效遏制乱葬现象,节省土地资源,还能积极引导群众节俭办丧事,减轻负担。

    5、统一开展“零点行动”。信州区、上饶县多次实施“零点行动”,火化率保持较高水平,但都只能维持一段时间,“风声”一过,又开始滑坡。而区、县“零点行动”实施时间不统一,越境葬坟现象常常发生。各乡镇公益性墓地建成验收后,由市政府统一开展“零点行动”,时间、空间都不会留下死角,骨灰安葬也有保障,对殡葬改革工作形成大环境、大氛围十分有利。

    6、统一执法机构。信州区、上饶县殡葬执法队执法力度不一,执法标准不一,越境执法配合也不默契。群众互相攀比,增加了执法难度。借鉴抚州等其他设区市的经验,建议:一是改变过去殡葬执法的部门单一,权限极小,作用不大的现象,成立“上饶市殡葬执法支队”,为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在保留部分现有市殡管处和区、县执法队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公安、工商、城管、土管、林业、卫生等部门人员参加,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执法,工作经费由财政承担。二是理顺执法队。在现有的基础上,由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统一领导,上饶县执法队人员、经费仍然单列,业务上由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指导,信州区执法队收回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与市民政局殡葬督查队合并,经费由原区政府核给区执法队经费划拨过来,不足部分由市福山陵园弥补,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00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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