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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交警五天侦破“8.24”交通肇事逃逸案
2008-09-03

(陈志鹏张武记者姜南勇):昨日,终于在横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天五夜缜密侦察,在现场无任何痕迹的情况下,成功破获一起二轮摩托车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8月24日早晨6时39分,横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电话骤响:“龙门乡至铺前村公路的毛家湾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老人重伤已送往医院救治(于当日7时许抢救无效死亡),肇事摩托车逃逸。”
    接到报案后,大队分管领导许东方、值班领导杨森林、以及事故处理民警一行五人一边迅速出警,一边立即向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刘华东汇报,刘华东同志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大队侦破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紧急预案。6时47分,大队分管领导许东方等到达现场并进行勘查,但现场无任何散落物和刹车痕迹,这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经过细致的走访,找到了几名现场目击证人并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肇事车是一辆带有红色的二轮摩托车,且驾驶员戴有一顶白色太阳帽。获悉有关案情后,大队长刘华东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了“8.24”专案组,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的“三定”措施,确定了“以车找人”的原则,并布置了下一步的具体侦察工作,要求十日内破案。但这种颜色的二轮摩托车在社会上数量很多,要将其从中找出,无疑是大海捞针。
    从8月24日至8月26日,民警们走访了近三百名群众,排查了一百多辆嫌疑二轮摩托车以及十多名重点嫌疑人,并发布了悬赏通告,还是没有找到肇事二轮摩托车。8月26日晚,刘华东同志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经过认真仔细的分析,大家一致认为,此案侦破方向没有错。刘华东同志指出,此案必须从监控资料入手,要进行更加仔细深入的梳理和排查。
    民警在再次查阅监控资料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该案嫌疑车辆、嫌疑人员特征以及案发时间基本吻合。经过技术处理,民警找到该案的另一名重要目击证人,并得知肇事车号牌为赣EL07××,28日晚,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到龙门乡该嫌疑车主家中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后锁定了嫌疑人。迫于警方压力,29日上午10时许,该案嫌疑车主的侄子刘某到我大队投案自首。至此,经过五天五夜的紧张工作,“8.24”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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