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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法律的尊严与正义 ——记横峰县公安局法制科民警徐恩林 记者姜南勇 刚刚荣获全市“十大执法标兵”称号,被干警们称为执法“守门员”的横峰县公安局法制科民警徐恩林从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的理念,为推进公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作出了贡献。没有刑警出生入死的壮举,没有巡警风吹日晒的印记,可他却在幕后紧守着治安行政案件审核的“大门”,维护着司法的公正。2004、2005、2008年他被评为横峰县公安局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2007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法制民警,2009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浸润着徐恩林对法制工作执着的汗水,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忠诚诺言,捍卫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虚心向同行请教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尤其是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徐恩林觉得没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是不行的。为了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他先后通读和钻研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公安常用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给自己“充电”,增强法制意识。遇有执法疑难时,他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向检察和法院同行请教,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004年11月,当时在基层派出所的徐恩林是全局唯一经双向选择调入法制科的民警。从派出所民警到法制民警角色的变化,徐恩林深切地感受到肩上担子的沉重,因为要承担着行政、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给办案民警解答疑难法律问题,呈报劳动教养案件,出庭应诉,承办复议案件,开展法制宣传等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作为一名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如果在法制审核上都弄不准或没把握,怎么能给案件定性?怎么能给基层和一线部门提供优质法制服务?这是对当事人极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对警察这一身份极为不负责的表现。”徐恩林经常对自己这样说。 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通过徐恩林与同事们的努力,横峰县公安局执法工作也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快车道”,执法质量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被评为2004、2006、2008、2009年度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成为全市公安机关多年来特色工作的突出亮点。 在法制岗位工作多年,徐恩林深知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他先后负责起草了《关于规范部分法律文书制作的几点意见》、《关于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审核审批程序实施办法》、《执法办案问责制》、《办理案件回访制度》、《执法办案告知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办法和制度,就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审核审批程序和范围、处罚决定等各个执法环节从细节上作了详细的规定,解决了基层和一线办案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和证据意识不强的问题,最大程度地预防了执法偏差,为执法质量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执法考评方面,徐恩林起草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并参与修订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了执法质量考评内容。近五年来,他依照考评标准,共考评案卷500余宗,书写《个案质量考评表》500余份,对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放过任何细小问题,在执法考评工作中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无愧于人民卫士的光荣称号 徐恩林给自己定下一个规定: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只要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罚不当或程序违法,甚至材料不规范的案卷,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退回。今年3月中旬,一个基层派出所送报一个案件,当时定性为涉嫌抢夺。而细心的徐恩林仔细研究了案卷,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存在暴力行为,于是将案件改判为涉嫌抢劫,最终严惩了犯罪嫌疑人,更好地威慑了其他犯罪嫌疑人。 徐恩林说:“在法制监督和社会各界全方位严格监督下,只有严格执法,认真办案,严格审核把关,才是对公安机关形象负责,才是对办案民警个人负责,也只有那样,办案和执法单位才不会办错案、犯错误,才能使党委、政府放心,人民满意,才能真正无愧于人民卫士的光荣称号。” 徐恩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案件审核中从严把关,是徐恩林的一贯作风,对基层和一线执法单位报来的案卷,他严格要求近乎苛刻。开始,基层的同志们辛苦好几天才形成的案卷被退回或改裁后,同志们心里很不是滋味,认为他不理解基层的艰辛,故意挑毛病,但时间长了,一件件铁案的出现和一桩桩复议案件的维持,同志们才真正理解到了严格才是爱护。 很多办案人员私下都说:“徐恩林工作很较真,他这一关最难过!”近7年来,徐恩林共审核各类案件1500余起,均做到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零赔偿,他也成为了一名法律尊严的坚定捍卫者。 基层办案民警的“知心人”和“热心人”
徐恩林时刻告诫自己:“案件审核,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唯有执著前行,才能维护好警察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为了守好执法的“大门”,徐恩林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学习、工作中。外出办案的干警有时深夜回到局里,经常看到徐恩林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时间久了,大家都知道徐恩林不是在看书学习,就是在查核案件材料。 为了更好地为基层和一线办案单位及时提供法制服务,急事急办,徐恩林长期将手机置于24小时开机状态,多少个夜晚急促的电话铃声将其从睡梦中惊醒、多少个数九寒天不畏严寒去办案单位或法制科办公室审核件,甚至一夜间反复几次,类似的事情对他而言已是家常便饭。因此,徐恩林也就成了基层办案民警的“知心人”和“热心人”。 同时,徐恩林利用办案民警报批案卷的机会以案释法,见缝插针地对办案民警进行业务指导,也经常有办案民警或办案单位领导到他办公室或打电话向他讨教,他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帮助解决一些具体实际问题。同事和领导经常会说:“案子到了徐恩林手上就有了处理方向,心里就像吃了定心丸”。现在,该局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遇到复杂的案件或棘手的麻烦事就会到想到徐恩林。徐恩林俨然成为了同事们的的法律“宝典”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制民警,徐恩林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刀光剑影的辉煌,没有卓越显赫的战功,更没有人前人后挥斥方遒的飒爽,他只是默默无闻地做好本职工作,甘当执法工作大厦的一块基石,以他对法制工作的执着与热忱为公安执法工作发挥了光和热,在平凡岗位上彰显出不平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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