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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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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文泉 记者姜南勇)日前,婺源县地税局通过对一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进行税款清算,及时追回清算税款264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82.46万元,土地增值税162万元,其他地方各税19.54万元,成为近年来追缴清算企业税款最多的一列。 婺源县地税局在千方百计服务好纳税人的同时,把为国家聚财、依法治税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严把企业注销关口,积极抓好企业清算环节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在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收清算,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清算所得税,切实当好聚财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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